杨全义同志任师市纪委常委;
严萍同志任师市党委宣传部(新闻出版局)部长(局长)(试用期一年);
胡继光同志任师市党委宣传部(新闻出版局)副部长(副局长)(试用期一年);
高与陶同志任师市党委统战部副部长,工商联党组书记,免去其师市外事局(侨务办、旅游局)党组书记、八师外事局(侨务办、旅游局)局长(主任)职务;
闫彩霞同志任师市党委统战部(民宗委)调研员,免去其师市党委统战部副部长、八师民宗委副主任职务;
刘霞同志任师市妇联副主席,免去其人民医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职务;
朱芳同志任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八分中心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梁立业同志任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八分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赵图强同志任师市农林牧局(农机局)党组副书记、八师农林牧局(农机局)局长,免去其科学技术局(知识产权局、科协)党组书记、师市科协副主席,八师科学技术局(知识产权局)局长职务;
康金明同志任师市农林牧局(农机局)调研员,免去其师市农林牧局(农机局)党组成员、八师农林牧局(农机局)副局长职务;
李琦同志任师市科学技术局(知识产权局、科协)党组书记、科协副主席,八师科学技术局(知识产权局)局长,免去其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、纪工委书记职务;
免去王银良同志师市城管委(城市管理执法局)调研员职务,批准提前退休;
邢海洪同志任师市城管委(城市管理执法局)副调研员;
田军同志任师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,免去其148团党委常委、副团长职务;
黄韶辉同志任师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张志峰同志任八师广播电视局副局长;
杨华保同志任师市民政局调研员,免去其师市民政局党组成员、八师民政局副局长职务;
代军辉同志任师市文化体育局纪委书记;
何启万同志任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、纪工委书记,免去其师市党委宣传部(新闻出版局)部长(局长)职务;
徐胜杰同志任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八师公安局副局长(援疆);
祁康斌同志任师市供销社党委委员、副主任,免去其玛管处党委委员、副处长职务;
刘江文同志任石河子人民医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牛峰同志任石河子人民医院副院长;
张正海同志任玛管处党委常委、副处长,免去其巴管处总工程师职务;
李彤同志任巴管处党委书记、政委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职务;
朱湖新同志任石河子日报社总编辑(试用期一年);
焦亚峰同志任石河子日报社副总编辑(试用期一年);
杨福洪同志任卫生学校党委书记、副校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师市交通局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职务;
免去李洁书同志144团党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职务;
李体陵同志任144团党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人选(试用期一年);
张志军同志任148团党委常委、副团长,免去其师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;
陈建平同志任150团党委常委、纪委书记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师市纪委(监察局)副调研员职务;
汪洋同志任天业(集团)有限公司副总经理;
秦江同志任天富能源股份公司党委委员、总经理,免去其天富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;
杨玲同志任西部农资物流公司书记、 副董事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149团党委常委、副政委、工会主席职务;
赵明勤同志任西部农资物流公司正处级干部,免去其西部农资物流公司书记、 副董事长职务;
王亚敏同志任西部银力集团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人选;
马力同志任西部银力集团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刘书辉同志西部银力集团党委委员职务;
甘界平同志任城建投资公司副总经理;
刘建盛同志任石河子宾馆党委书记、董事长,免去其石河子宾馆总经理职务;
赖利军同志任石河子宾馆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石河子大厦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、纪检组长职务;
苏东升同志任石河子宾馆党委副书记、副董事长、纪委书记;
丁建军同志任石河子宾馆党委委员、监事会主席、工会主席人选;
崔红同志任石河子宾馆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;
李美芝同志任石河子宾馆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;
李木恩同志任新疆新建现代农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;
张新京同志任八棉纺织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,免去其八棉纺织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务;
咸涛同志任八棉纺织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总经理(比照副处级政治待遇,试用期一年);
艾民同志任八棉纺织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工会主席人选(试用期一年);
吴建斌同志任八棉纺织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刘建民同志任八棉纺织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