绿洲网 组织部讯 刘刚同志任师市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桑绫同志任向阳街道党委副书记、办事处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吕边社同志任师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、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石河子市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;
张志军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(试用期一年);
焦孟良同志任石河子南山新区党工委委员、管委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甘哲同志任师市团委副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张正海同志任巴管处总工程师(试用期一年);
张文党同志任136团党委常委、副团长(试用期一年);
杨秋燕同志任141团党委常委、副政委、工会主席(试用期一年);
颜俊同志任144团总农艺师(试用期一年);
曲音同志任147团党委常委、副政委、纪委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李汉英同志任150团总农艺师(试用期一年);
段军林同志任师市国有资产经营(集团)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李立新同志任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121团党委常委、副团长职务;
陈建丽同志任师市党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八师人事局副局长;
汤小田同志任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;
王保新同志任八师民政局局长;
撤销师市房产局党委、纪委,成立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、纪委:邢明亮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、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;
李彤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、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;
杨建利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、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;
刘春明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、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;
张晖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试用期截止到2014年3月);
王艳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;
撤销建设局党委、纪委,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、纪委:李维建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书记、八师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副主任(副局长);
刘玉宏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副书记;
张明信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委员、八师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副主任(副局长)(正处长级);
周伟民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委员、八师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副主任(副局长)(正处级);
陈明兰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;
卜晓辉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党委委员、八师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副主任(副局长);
王银良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(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)调研员;
吕德利同志任八师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;
吴加革同志任师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总规划师(正处级);
黄宝安同志任师市商务局(招商局)党组书记、八师商务局(招商局)副局长;
娄长安同志任师市商务局(招商局)党组副书记、八师商务局(招商局)局长;
张核同志任师市商务局(招商局)党组成员、八师商务局(招商局)副局长;
张忠良同志任师市商务局(招商局)党组成员、八师商务局(招商局)副局长,免去其师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邓昌城同志任师市商务局(招商局)调研员;
水建新同志任师市商务局(招商局)调研员,免去其师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;
免去李克平同志师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职务;
白兴明同志任师市公安局调研员,免去其师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、八师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
邹宁同志任八师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(副处长级),建议任八师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;
唐丽娅同志任八师检察分院副处级检察员;
杨克新同志任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,建议任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,免去其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;
范晓同志任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(副处长级),建议任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,免去其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,建议免去其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;
殷军同志任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,建议任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院长,免去其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,建议免去其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;
崔敬军同志任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,建议任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院长,免去其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,建议免去其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;
高飞同志任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;
董恒利同志任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,建议任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副检察长;
毛继民同志任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,建议任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;
胡靖东同志任师市妇联主席,免去其148团党委常委、副政委、工会主席职务;
王秀琴同志任兵团石河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,免去其149团党委常委、副团长职务;
史志杰同志任师市广播电视局调研员,免去其师市广播电视局党委副书记、八师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,提前离岗,到龄后退休;
任联营同志任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,建议免去其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研究室主任职务,提前离岗,到龄后退休;
周彦航同志任新城街道副调研员,免去其新城街道党委副书记、办事处主任职务,提前离岗,到龄后退休;
张弘同志享受副处级待遇,免去其石河子电大副校长职务,提前离岗,到龄后退休;
免去王世超同志师市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免去常玲同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副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免去彭品凡同志师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免去王进云同志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批准阿布来提同志退休;
免去夏中茂同志133团副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免去姬信先同志134团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免去陈先侠同志134团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;
免去王建豪同志143团调研员职务,批准退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