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三四团立体化推动两个“责任落实”
通讯员 雪峰 报道:“作为党委书记,我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不打折扣,动真的、来硬的,严守纪律作表率……”这是11月11日,八师一三四团党委书记、政委樊文明在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发言时作出的表态。
今年以来,该团采取一系列动作,推出一项项举措、打出一套套“组合拳”,立体化推动“两个责任”落实。
坚持“以上率下”。该团党委一班人扛旗引路,率先落实主体责任。党委书记亲力亲为,认真落实5个亲自的要求,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,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要案件亲自督办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其他副职领导认真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真抓实管、担当有力。团连两级党组织形成“责任清单”,健全工作机制,狠抓党风廉政建设。
绷紧“责任之弦”。“责任清单”形成后,该团持续发力,一环紧着一环拧,一锤接着一锤敲,研究制定了《一三四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》,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中,违反有关规定或存在工作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做出了明确规定。加大“一案双查”力度,对落实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不力问题,实行责任倒查,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。今年以来,对基层党员干部出现违法违纪、突发事件处置不力和失职渎职等方面问题实行严格的问责,共问责领导干部4人、其中“一把手”2人,形成了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就要被问责、被追究的权威态势。
聚焦“主责主业”。“只有纪委监督责任抓得越出色,党委主体责任才会落实得更彻底。”今年以来,该团纪检监察干部已全部落实了专职,不再兼任纪检监察工作之外的其它业务工作,一心一意聚焦监督执纪问责。加大了干部的管理,研究制定了《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》,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志,纳入考核范畴,年初承诺,全年跟踪考核;年末兑现奖惩,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、提拔重用,以此调动了纪检干部工作积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