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团场党委、石河子镇党委、开发区党工委,各街道党委,师市“访惠聚”活动督查组,师市各“访惠聚”活动工作组:
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,切实发挥信息在沟通情况、交流经验、指导工作、服务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深入推进师市“访惠聚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,现将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内容
(一)贯彻落实信息。师市各工作组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、兵团和师市党委领导重要讲话、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,兵团和师市“访惠聚”活动领导小组重要会议精神、工作安排部署,取得较好成效的情况。
(二)经验做法信息。在推进“访惠聚”活动住(驻)点工作中,经过实践检验,取得明显成效,可供各工作组借鉴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。
(三)先进典型信息。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,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。
(四)形成成果信息。在深入推进活动中,形成的制度成果、理论成果、实践成果。
(五)调研报告。紧紧围绕三项工作重点,七项工作任务,对某一方面进行深入调研、解剖麻雀,并进行定性、定量分析,形成专题报告。
(六)突发事件信息。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。
(七)社会舆论信息。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对活动的期望、意见、建议和评价,以及对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反映等。
二、报送渠道及方式
师市各“访惠聚”活动工作组信息主要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,报送邮箱为ssfhjhd@163.com。报送信息时,邮件标题要写明“××工作组信息第×期”,通过添加附件报送;重大情况紧急情况信息要先以电话告知师市“访惠聚”活动办,后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事态进展及处理情况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团场党委、石河子镇党委、开发区党工委、各街道党委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进住(驻)本单位的“访惠聚”活动工作组信息报送工作,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,做到信息工作有人抓、有人干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,在每个工作组中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,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,并于3月14日前将进住(驻)本单位“访惠聚”活动工作组信息联络员名单报师市“访惠聚”活动办。
(二)提高信息质量。各“访惠聚”活动工作组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1条,由进住(驻)单位负责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师市“访惠聚”活动办。各工作组要注重发现、收集、整理、提炼素材,努力挖掘出对领导决策有启迪、对指导全局工作有帮助、对解决难点问题有借鉴意义的精品信息。上报的信息要主题突出、特色鲜明、内容充实、层次清晰、鲜活生动,具有导向性、创新性、典型性、可读性。
(三)坚持喜忧兼报。走出思想误区,强化责任意识,上报的信息,既要反映活动中的新思路、新做法、新经验、新成效,又要反映活动中存在的问题、遇到的困难、产生的矛盾,敢于“揭短亮丑”,全面客观的反映活动开展情况,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。
(四)注意报送时效。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,切实做到日常信息随时报,重要信息及时报,突发信息快速报。对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、不报信息的进行通报批评,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各工作组报送信息采用情况纳入年度考评,并进行通报。
请各团场党委、石河子镇党委、开发区党工委、各街道党委将本通知转发进住(驻)本单位“访惠聚”活动工作组。
本通知未尽事宜,请与师市“访惠聚”活动办联系。
联 系 人:侯佳宜
联系电话:0993—2602232
师市“访惠聚”活动办QQ群:239534818
附件:师市“访惠聚”活动进住(驻)单位及工作组信息联络员登记表
师市“访惠聚”活动办
2016年3月10日